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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03 [来源]:石家庄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赵县高村乡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建立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8月,董建立通过虚报占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占地补偿款5402元,并将此款项用于支付村干部吃喝所欠饭费。2018年10月,董建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泉区文化馆代理馆长姜晓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1月,鹿泉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发现,姜晓军占用52平方米办公室,此后姜晓军虚假整改,隐瞒实情,直至2018年3月才完成整改。此外,姜晓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姜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循环化工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范长锋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1月,经范长锋同意,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为借调工勤人员王丛发放各项补贴90170元,期间王丛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补贴。2018年9月,范长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复领取的补贴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