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承德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者:王旭彤 [发表时间]:2018-09-29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1.双滦区双塔山镇原副镇长刘会军等人违规发放扑火队员工资问题。2014年,双滦区双塔山镇政府违规为3名镇政府正式在编职工发放扑火队员工资,每人3600元,合计1.08万元。时任该镇副镇长刘会军和农业站站长李秀青对此负有责任。2018年9月,刘会军、李秀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隆化县公安局偏坡营派出所所长井岗峰违规为其女操办婚事问题。2017年3月,井岗峰为其女操办婚事时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备,且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400元。井岗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井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原双桥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杜青山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杜青山在单位拥有两处办公场所,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8年9月,杜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局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张群利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群利办公用房面积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8年8月,张群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滦平县医院司机办负责人张学兵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和他人车辆加油问题。2018年1月至6月,张学兵私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累计8次为其本人和他人车辆加油,合计2113.55元。2018年9月,张学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6.承德县八家乡八家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5月,承德县八家乡八家村违规使用2016年村集体资金为村干部发放补贴合计17000元,其中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广生5000元、村委会主任池宗江5000元、计生专干高淑芹5000元、会计郑继慧2000元。2018年9月,刘广生、高淑芹、郑继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池宗江(群众)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