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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者:王旭彤 [发表时间]:2018-09-26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1.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五女小学党支部书记张静、校长李军玲、副校长左艳锋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9月,张静组织该校教职工20余人,接受石家庄市某图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师某安排的宴请;同年12月,李军玲、左艳锋及部分教职工同样接受了师某安排的宴请。张静、李军玲、左艳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吉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刘吉林在承办民事诉讼案期间,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形式,先后两次收受案件当事人礼金共计1200元;刘吉林还存在其它问题,刘吉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受礼金已退还当事人。

3.无极县北苏镇史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军海虚开发票抵顶公款吃喝费用问题。2015年9月,史村村委会购买办公桌椅等用品时,虚开票据7000元,全部用于抵顶村内饭费等;2016年12月,史村以2016年庙会费用为由虚开票据3万元,用于支付史村饭费、烟酒礼品等。赵军海负主要责任。赵军海还存在其它问题,赵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正定县房地产管理所原副所长兼稽查办公室主任刘会宾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使其违规售房行为免于查处,先后分四次送给刘会宾四张共计2000元的超市消费卡。刘会宾还存在其它问题,刘会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石家庄市桥西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方立军、维明中队负责人张毅鹏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3月至6月,桥西区城管大队维明中队协管员孙晓伟先后分四次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摊位费共计24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方立军、张毅鹏对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点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下属协管队员存在的违规问题。孙晓伟被辞退,方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毅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摊位费已退还当事人。(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