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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2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1.邯郸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张亚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春节前,张亚辉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分两次在某加油站购买香烟,总计4300元,用于个人走亲访友,后主动交代有关问题并退还加油款。张亚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邯郸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正科级干部刘宝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刘宝利先后四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1039.19元,后退还加油款。刘宝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二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国庆期间,广平县国土局执法二队未按规定封存公车,并违规使用公车。执法二队队长李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邯郸市农科院违规接待问题。2017年,邯郸市农科院科技开发部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负有直接责任的小麦研究室负责人马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开发部法定代表人李俊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曲周县大河道乡后老营村党支部委员李民海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5月至10月,李民海利用职务便利,公款吃喝。李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邯郸市纪委监委)